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
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

豫青办字[2017]89号:关于开展河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09/01]

团各省辖市委,各省直管县(市)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关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要求,拟对我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进一步摸清底数,明晰结构分布,为加强我省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政策体系提供事实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畴
主要面向各级团组织、团属企事业单位、各类青少年服务组织(机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青年之家、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春家园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统计。
统计内容详见《河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表》(附件1)、《河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表》(附件2)。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可与当地民政部门接洽完成统计工作。)
二、统计口径
参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界定,依据《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4〕1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4〕9号),“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在青少年事务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人员。其中:
“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取得地方民政部门认可的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证书;(3)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4)2011年以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
“青少年事务领域”主要包括: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领域、维护青少年权益领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
“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救助保护、困难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精神抚慰服务;(3)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亲子关系调适服务;(4)正面联系、临界预防、行为矫治、社会观护、危机干预、功能修复服务;(5)教育辅导、成长支持、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社会参与服务;(6)其他旨在为特殊困境青少年提供保护性、补缺性和替代性服务以及为普通青少年提供预防性、发展性和支持性服务。此外,也包括针对上述专门性社会服务的机构管理、项目管理、教育、研究工作。
专职团干部不列入统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统计是推进我省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务必要周密安排部署,确定专门人员,落实统计要求,遵照统计条目,确保统计顺利实施。
2.争取支持,通力协作。各地共青团组织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组织、民政、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商,按照统一口径和格式,科学调查统计,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3.统用结合,促进工作。要加强统计数据的使用,认真分析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台帐,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统计数据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团省委社会联络部。
联 系 人:王 慧 蒋文君
电  话:0371-65902446
电子信箱:hntswsl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810室

附件:1.河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表
2.河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表(点击下载

共青团河南省委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